唐長孺,〈論北魏孝文帝定姓族〉,《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北京:中華1983)頁79-91。
書寫日期:2008/9/30
唐長孺本文先利用正史的記載,進行一般性的陳述,最後再補充石刻史料來加強其論點。本文可分為三節,延續唐長孺在〈士族的形成和升降〉的論點,本文試圖證明士族在北方的興衰起伏與現實政治間的密切關係,不過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唐長孺在本文處理的重心是漢人士族,其他非漢族群並不是他討論的焦點。
北魏孝文帝在太和十九年(495)下令定姓族,這項政策有三個目的:第一,加速鮮卑人的漢化;第二、門閥化的鮮卑人易與漢人合作,消除彼此矛盾,達到胡漢融合,增加國力的目的;第三、重新訂定門閥高低序列,拉攏親魏的士族,給予其較高的政治、社會地位。在孝文帝定族姓以前並沒有一套客觀、具體的標準來規定官爵高低與門閥序列到底有什麼關係,不過我們不能說在此之前沒有這些概念存在,定姓族的舉措可以說是對傳統慣例(例如以魏晉舊籍來定士族高低)的具體化跟制度化而已。
孝文帝訂定出一套新的門閥序列,操作的標準則是當代官爵的高低與否,不再以魏晉舊籍做為判定門閥高低的基準,唐代的最高門閥-五姓(崔、盧、李、鄭、王)七家就是在太和年間獲得這個崇高地位的。底下唐長孺還舉了幾個例子來證明以上論點。例如晉代寒門隴西李氏與西州豪強皇甫氏在北魏的門閥升降,河東薛氏、東平畢氏的崛起,這兩家在魏晉時代原非士族,薛氏甚至還是從蜀地遷徙到河東的非漢民族。
最後一節唐長孺取新唐書內柳芳的說法與隋書經籍志的說法進行比較,證明兩份文獻的記載是一致的,進而指出漢人士族內的確有等級之分(四海大姓、州姓、郡姓、縣姓),最後再利用兩份石刻史料(魯郡太手張猛龍清德頌碑、穎州刺史敬使君碑)證明以上推論為真,孝文帝定姓族的政策的確落實到了社會之中。
討論:孝文帝定姓族最大的特點在於,他利用政治權力對以往約定俗成的門閥序列進行秩序重整,這在整個魏晉南北朝是個首例,而唐長孺點出當代政治局勢變化與士族盛衰有密切關聯的論點在本文獲得強而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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